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还堂而皇之开起了“幽灵外卖”?广州立即查处。近日,南沙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外卖平台入驻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多处疑点。
经营地址及签发人等与实际不符、经营项目不符合发证惯例、公章的颜色和位置错误……一系列疑点引起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涉事商家通过非法渠道找到所谓的“代办人员”,花钱伪造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进一步核查,出现这些违法行为的外卖商家,竟然多达13家。
目前,南沙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上述商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该外卖平台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外卖时擦亮眼睛,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南方+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穗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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